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趣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據悉,2023年7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在被投訴單位北京趣虎科技有限公司“草原紅太陽燒烤醬--黑椒”已過期。
2023年7月20日,該局執法人員到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未發現該店銷售區域有已過期的“草原紅太陽燒烤醬--黑椒”,2023年7月24日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5月7日從北京田緣錦輝商貿有限公司購進“草原紅太陽燒烤醬--黑椒”生產日期2022年1月11日,保質期為18個月,當事人于2022年5月7日購進20袋,該批次產品當事人自購進至2023年7月11日,共銷售18袋,其2023年7月11日前銷售的在質保期內,當事人在商品超過保質期后的2023年7月16日銷售2袋“草原紅太陽燒烤醬--黑椒”,銷售單價為4元,合計金額8元。綜上,當事人銷售過期食品違法所得共計8元,貨值金額共計8元。
據了解,《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九)項規定: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有下列生產經營行為:(九)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該項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六項至第十一項,第十七條第七項、第八項,第十九條第五項,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城管執法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對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食品攤販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部門吊銷許可證。”的規定,對當事人罰款5100元;沒收違法所得:8元,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趣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樊銳鵬。經營范圍包括日用品銷售;化妝品零售;勞動保護用品銷售;鞋帽零售;服裝服飾零售;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新鮮水果零售;新鮮蔬菜零售;鮮蛋零售;食用農產品零售;軟件外包服務;國內貿易代理;鮮肉零售等。